在當前結構加固工程,隨著結構膠粘劑的用量驟增,其良莠不齊的問題也愈見嚴重。進場接收時稍有失誤,將直接危及加固結構的安全。加固工程使用的結構膠粘劑,應按工程用量一次進場到位。
結構膠粘劑進場時,施工單位應會同監理人員對其品種、級別、批號、包裝、中文標志、產品合格證、出廠日期、出廠檢驗報告等進行檢查;同時,應對其鋼—鋼拉伸抗剪強度、鋼-混凝土正拉粘結強度和耐濕熱老化性能等三項重要性能指標以及該膠粘劑不揮發物含量進行見證取樣復驗;對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及7度以上地區建筑加固用的粘鋼和粘貼纖維復合材的結構膠粘劑,尚應進行抗沖擊剝離能力的見證取樣復驗;所有復驗結果均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要求。在結構膠粘劑的檢查與復驗工作中,還必須注意掌握以下幾個要點:
1、硅酮結構膠粘劑屬國家規范重點管轄的對象,在結構加固工程中必須得到嚴格執行。凡品種、級別和安全性能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規定的產品,施工單位不得擅自接收。這一監督責任應由監理單位承擔;不僅要防范施工單位調包,還要抵制建設單位非法干預。
2、為了杜絕偽劣膠粘劑混入現場的久禁不止現象,很重要的一點是要求膠粘劑應按工程用量一次進場到位。因為只有在這—前提下,才能進行有效的檢查和見證抽樣復驗。近來已發現有不少廠商先以少量好膠應付進場復驗,待檢驗合格后,再將劣質膠粘劑大量運入現場,供工程實際使用。
同時,還應指出的是,從接收合格品入庫至作業班組領用這段時間里,施工單位仍有機會調包。為此,建議監理單位應在檢驗合格的固化劑容器上作標記,以供識別。
3、為防止使用假冒的進口產品,尚應檢查其中文標志、產品合格證書、報關單和商檢報告等文件。這些文件所標注的批號應相互一致,否則也極有可能是偽劣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