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玻璃固定到金屬框上,將玻璃承受的風荷載、地震作用、自重和溫度變化等預計環境力量通過膠來傳遞到金屬框上的,其膠粘劑必須采用中性結構硅酮密封膠。強度、延性、粘接性能等力學性能要求是其重要的考量指標,其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用硅酮結構密封膠》(GB16776)的規定。
(2)耐候密封膠主要有硅酮密封膠、氯丁密封膠和聚硫密封膠,它們之間的相容性差,不宜混用或配合使用。耐候密封膠主要用于外部建筑密封,耐大氣變化、耐紫外線、耐老化則是其主要的考量指標。
(3)同一幕墻工程應采用同一品牌的單組份或雙組分硅酮結構密封膠,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耐候密封膠配套使用;不得用結構密封膠代替耐候密封膠,更不得用過期結構密封膠降級為耐候密封膠使用。
(4)硅酮結構密封膠進貨前必須認真進行其與接觸材料的相容性試驗和性能檢測。若無此報告,應督促承包商立即委托具有此項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專項試驗(相容性實驗應采用本工程的相關材料,如玻璃、鋁型材、雙面膠條等),合格后方可使用。
(5)硅酮結構密封膠和硅酮耐候密封膠,自進場之日起直至幕墻施工結束,必須保證在有效期時間范圍內使用。
(6)淺色、彩色、透明的硅酮結構密封膠的耐紫外線性能較差,只適用于室內工程;室外一般應采用黑色的。
(7)存放膠的環境,應滿足溫、濕度要求。
資訊來源: 揚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